律师解析:从通常情况来看,担保人所承担的责任期限主要由担保协议中的条款约定决定。 若上述约定未明确提及或难以理解,作为补充规定,担保期限应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为期六个月。 然而,若在此期间内债权人曾向担保人提出过相关请求,则担保期限有可能被中止并重新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