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财产损失赔偿的直接损失是什么 |
| 内容 | 律师解析:直接损失就是现有财产的减少或丧失,无论是现有财产还是可得利益,只要损失的发生具有必然性,就是必然可得利益,就属于直接损失。必然可得利益,是指并不依赖其他外在条件的成就,倘若无侵权行为发生,该利益则为赔偿请求人必然获得。而不确定发生的利益,是指即便不存在国家赔偿案件中的侵权行为,也未必能够实现的利益。对于不具有因果关系的必然性,不确定发生的利益,就不属于直接损失。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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